區塊鏈能引爆文娛產業嗎?

文娛行業中,版權問題一向是一個難以有效解決的問題。但通過將區塊鏈技術運用到文娛產業上,也許能有效解決盜版、洗稿、維權難的問題。

文娛產業最重要的就是IP版權,但一個知名IP創作是很難的,創作力很難長期維持在一個好的狀態,好的文學作品產量低而且周期長,而且盜版嚴重、維權困難。比如起點平台的連載小說,早期玄幻小說題材新穎火爆一時,但後面就出現了題材情節雷同、套路化編寫等問題,而且盜貼嚴重,很難維持穩定的讀者數量。

除文學外,其他像影視、音樂、遊戲等行業也是如此,創作者的原創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而且文娛產業的保鮮期一般比較短,更新速度快——去年流行的,今年就不一定流行,所以文娛產業面臨的這些困局區塊鏈能否破解?

首先區塊鏈的時間戳、哈希演算法、非對稱加密等技術是解決版權確權的最佳方法,而區塊鏈的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則是有效解決多人協作、全民創作的最佳工具,先以文學舉例,比如用戶A想創作一個連載的玄幻小說,已經想好了故事大綱和小說開頭,如果這是一個區塊鏈小說,大概創作流程參考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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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A首先註冊區塊鏈賬戶,賬戶的實名註冊認證信息都會按照區塊鏈規則記賬在平台區塊鏈系統中,用戶A在平台上編輯、發布文章作品並聲明自己的版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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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A設定文章採用開源編輯合約,就是說文章一旦正式發布,所有平台用戶都可以參與該文章的編輯和修改,不需要用戶A審查,只需要平台做通用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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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否記賬到區塊鏈的共識規則是:

a)在網路公開數據中沒有重合率達到80%以上的相似文章。

b)在一定時間內平台礦工對該文章沒有提出版權異議。

c)所有瀏覽、不急文章的用戶都必須是區塊鏈用戶,文章無法拷貝、下載、截圖,只能在線查看和編輯,查看或編輯記錄也會記賬到區塊鏈中。

d)當文章有多個續寫分支時閱讀數或點贊數最多的記賬到區塊鏈中,滿足以上4個條件,平台就將該文章和版權信息正式記賬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礦工用戶也分別記賬驗證。

共識規則可以有效解決盜版問題,文章發布時會進行全網搜索,如果未發現相似文章,會將搜索結果一起記賬到區塊鏈中作為證據,文章發布到平台後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其他用戶提出版權質疑,則該文章正式作為一個區塊鏈接到平台的區塊鏈系統中。

如果想通過拍錄等手段抄襲文章,拍錄背景中會有水印等版權標識,當文章下次發布時,會再次進行全網搜索,檢索相關文字、圖片、圖像是否有侵權特徵,採用增量檢索減少工作量,如果檢測到有相似文章或有版權水印的圖片或視頻,那說明對方很可能侵權了,因為第一次文章發布全網搜索時是沒有相似文章的,發布后就有了,說明有抄襲、盜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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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識規則檢查沒有問題就可以正式發布文章,如果不是第一次發布文章,只是編輯更新,可能會有多個用戶申請改編,改編后的所有文章也都需要做同樣的共識檢查並進行發布,但只能有一篇續寫文章會鏈接到原來文章的區塊鏈中,這個規則是根據閱讀量或點贊量來定,在一定期限內最多閱讀或點贊的文章會被大家記賬到區塊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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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正式發布的文章將生成創世區塊,後面改編的文章包括用戶A自己編輯的記錄都會鏈接到創世區塊後面進行記賬,被記賬的用戶可以參與文章的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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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章第2期約稿時,之前看過第1期文章的用戶B和用戶C都想參與改編,包括用戶A自己也會進行續寫,所以大家都可以申請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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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智能合約的規則這個文章是開源的,所以大家的改編申請都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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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只能在線編輯,改編后都可以上傳上去,然後按照共識規則判斷是否可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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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共識規則判斷不通過,發現你發布的文章別人已經在網路上公開了,這個版權就不是你的,屬於侵權,不容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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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智能合約不是開源,而是授權或封閉,只能由用戶A自己編輯,那其他用戶的改編申請就不能生效,無法對文章進行修改。

這種區塊鏈文學的好處就是全民創作、互相激發靈感,解決創作力枯竭的問題,而且通過大數據檢索和特徵識別可以有效解決盜版、盜貼等問題,保護原創,大家創作的積極性才會提高,另外參與收益分成,可以更進一步的激發大家參與的積極性,讓文章得到更多的傳播,形成良性循環。

文學的表現形式比較單一的,主要是文字,我們再舉一個複雜表現形式的例子「區塊鏈遊戲」,比如有一款「星際旅行」的遊戲,遊戲最初場景設定是太陽系,用戶可以看到太陽系裡每個星球的組成、氣象、引力等情況,可以對太陽系的星體結構進行改變和模擬,從中學習天文知識。

遊戲剛開始大家會覺得比較有趣,還能學知識,但時間長了可能就比較單調,如果將這個遊戲變成區塊鏈遊戲,可以授權大家開發(該合約就是需要創始者授權或審查后才能發布),這樣每個人就可以發揮自己的想象力。

比如在太陽系的相鄰的地方創建一個「三體星系」並創建星系文化,或者在太陽系已有星球上增加其他生物來和人類PK,各星系間可以進行交流、貿易或戰爭,這樣每天都可能會誕生大量的人物、場景或道具,你永遠不知道遊戲明天是什麼樣,遊戲也會更加的具有趣味性和可玩性,對大家的粘性更強。遊戲的創始團隊後面都不需要開發,只需要每天審核大家的創意加入到遊戲中,就可以持續不斷的分成新增遊戲的收益。

音樂、視頻、圖片等其他文娛產品也是一樣,通過區塊鏈發揮集體的智慧,將產品做大做強,又不必擔心有人抄襲,每個人參與創作的人都可以得到應得的收益,整個產業在公平、自由、快捷中發展,進入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