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讀:說到「社交電商」,很多人會聯想到「傳銷」、「直銷」,進而對它嗤之以鼻。其實,社交電商的模式聽上去很複雜,其實就是一個任務+分賬的邏輯。本文將從四個方面對社交電商模式展開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
說到社交電商,很多人可能想到諸如「傳銷」,「直銷」等等話題。而且,行業里的社交電商公司,在與協作公司合作的時候,每個人對自己的模式都諱莫如深,不願過多公開。而且,大部分社交電商的真正模式和邏輯並不會在app中有很詳細的解釋,需要混跡到社群內,讓自己的「上級」講解。
其實,看起來十分深奧的社交電商模式尤為簡單,就是一個任務+分賬邏輯。
一、任務與會員等級
說到用戶任務,最關鍵的應該是用戶價值測算了,不同的用戶價值對應不同的用戶等級,得到不同等級對應的的用戶獎勵。這是最的基礎的任務體系搭建思路。但是很可惜,我司舊的社交電商模式已經棄用了,至今也沒有機會再詳細的測算用戶價值與等級關係而後進行改進。所以,只能抱著自我吸收和成長的目的,進行簡單的記錄和分享。
以下是調研過的部分社交電商平台的業務規則,調研時間比較久遠,可能當前已有部門調研對象已經改了業務規則,但是大原則基本沒變。
這裡面幾個關鍵詞我要解釋一下。
直邀:在用戶邀請鏈路里,直接和自己綁定邀請關係的人,叫做直邀。
間邀:在用戶邀請鏈路里,和自己隔了一層或多層直邀關係的叫做間邀。
在社交電商平台中,有的普通用戶升級為會員的方式就是購買一個禮包,也有的平台會按照用戶行為積累成長值,成長值積累到一定的分數會從普通用戶升級為會員,但是成長值的積累約等於購買一個禮包貢獻的用戶價值。
在整套的社交電商的會員升級模式中,用戶價值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這個會員邀請了多少個直邀並升級會員,邀請了多少間邀用戶並升級為會員。
前面我們講到的禮包有很大講究。一般社交電商平台的禮包售價399-599,成本在 60-90 元不等。有足夠的利潤給中間商賺差價,同時在市場上又容易被接受,又不具備價格對標才是一款好的禮包。
用戶再升級為會員后,所享受的升級禮包和權益在多個平台中也較為雷同,基本是獲得禮包等額的優惠券以及平台內貨幣,特權一般是可以享受自購返佣和分享給其他人形成永久綁定,一旦購買即可享受傭金提成的權益。
如此,一個用戶買了禮包,成為了會員后,為了自購返和分享賺,就可能長時間的和平台形成認同關係。
後來,從用戶價值角度,我們計算了會員用戶價值與普通用戶價值的差異,成為會員后的用戶價值,遠高於普通用戶,普通用戶為負數,用戶價值為正數。這樣我們就能夠明確看到,將用戶儘可能多的轉化為會員,將是平台轉化路徑的中級目標。而後,刺激會員不斷的升級,成為公司最牛的「銷售精英」,才是終極目標。
二、分賬(分佣)
說完了任務,我們在說說分賬。
說到分賬,我們就必須來認識一下刑法上對於傳銷的解釋。
國務院的《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認定為:「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傳銷的認定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判斷是否為傳銷的三個關鍵點是:有無門檻,是否以拉人頭計酬,是否複式計酬。
在這三個層面,最大的問題就是複式計酬。複式計酬的解釋比較多,也比較模糊,比如一筆訂單超過2個人獲得與訂單相關的獎勵,比如一個人的收益以團隊多人銷售數量的形式進行計酬。且計酬不能單純的理解為直接給現金,比如返折扣,返虛擬貨幣,都算計酬。但是真的去諮詢JG的時候,JG對於複式計酬的理解也是非常模糊的,最最保險的方式就是不要出現2人及2人以上的傭金。
其實,微商包括社交電商能夠發展起來,最起作用的還是所謂的模式,這個模式能夠給人「躺賺」的信心和動力。
這個「躺賺」就和複式計酬模式有非常大的關係,那麼在社交電商里,一筆訂單要怎麼分才能達到「躺賺」呢?
一般情況下,一個社交電商的用戶可分級為普通用戶,基礎會員,中級會員,高級會員。每個平台的名字可能略有不同,比如有的人會把高級會員叫成合伙人,或者銷售總監,或者運營商等等。我們先來看下,我們調研過的平台的傭金類別。
大家可以看到,整個收益可以按照不同維度進行分類
按照賣的貨品種類分,可以分為:賣貨收益與賣禮包收益(賣禮包也就是招商收益,就是拉人收益)。
按照收益的來源分類,可以分為:自賣的直接收益與下級賣貨的間接收益。
按照傭金類型分類,可以分為:賣貨收益與獎勵收益(培育獎勵)。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舉幾個典型場景的案例,並猜測一下不同場景里每個不同的身份可能賺著哪些錢(根據調研的模式結合業務進行推演)。
1)場景一
普通用戶一般無傭金或有非常少的傭金,有傭金的目的也是為了規避監管對於「無門檻」的要求,所以某平台前一段時間突然改成了任何人都可以開店當店主,也可能是這個原因。
在這個場景中,假如買家是普通用戶(非會員),上級會員無論是什麼等級都可以賺取一筆收益,如果上上級身份高於上級,,他們也可能在這筆訂單中分得一杯羹。
2)場景二
如果買家是會員,會員自己會賺取一筆自購返的傭金。
在這個場景中,如果買家的上級也是基礎會員,他的上級是否能夠賺到實質的資金收益,不同社交電商平台可能有不同處理方案,有的是給分佣,有的是不給分佣給平台的某種獎勵,有的是直接什麼都不給。
3)場景三、場景四
當購物者身份是中級或者高級會員時,他的上級也可能至少是中級或者高級會員,除了傭金外,可能會獲得一定的團隊獎勵收益。
這個獎勵收益,在不同的平台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有的會處理為只對直邀的中級或高級下級的單一一筆訂單會提取這筆獎勵,有的是針對於這個團隊內的所有訂單提取這筆獎勵。這時候就涉及到了我們前面提到的傳銷刑法里的複式計酬。
有的平台為了規避這個問題,就會將中高級別的會員包裝為公司的股東或合伙人,或者公司的銷售總監。因為只要產生雇傭關係,提成就順理成章。但是,這個解決方案也有不少的額外成本比如雇傭關係涉及到的社保公積金以及工資個稅問題的解決。
三、資金問題的解決
資金問題分為兩個,一個是分賬通過什麼方式,是否涉及二清問題,另一個是資金通過什麼方式發放給推廣者。第一個問題與一般電商公司解決商戶二清問題的方法相同,將在其他文章詳細解答,今天這個文章只講解第二個問題。
一切與資金相關的問題,入金都不是大難題,最大的難題在於出金,也就是說,你為什麼以及怎麼給用戶發錢。這個問題其實在互金領域尤其是那些無牌照的互金公司尤為難解決。
在社交電商行業已有比較成熟的解決方案,那就是使用外包勞務的方式。具體實現方案是,所有分享者與合作勞務公司簽訂勞務關係,勞務公司與平台簽訂委託勞務協議,勞務公司將會員們外派到平台進行營銷推廣工作,所有的營銷推廣傭金由平台結算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再以工資的形式發放給用戶。
據我所知,大部分社交電商的出金問題都是這種方案解決的,如果有其他解決方案,還希望大家留言補充,互相學習。
四、中間商一定要賺差價
以上就是常見的社交電商的業務模式,介紹比較籠統。
但是社交電商能夠發展起來,模式只是其中之一,社交電商畢竟還是電商,電商的本質還是供應鏈,有利益才能促進社交電商的參與者開啟分享意願,那麼利益怎麼來呢?社交電商的「店主」「會員」其實都只是中間商的角色,中間商是一定要賺差價的。
所以那些能夠給社交電商參與者和平台留有足夠的利潤,又能夠有相對較好的口碑的長尾品牌、大牌工廠同款、平台自有品牌就為社交電商提供了發展的根本助力,耳熟能詳的標品基本還是為平台起到了站台的作用。追溯到那些老牌社交電商平台的起家使,無一例外策略是:品少,長尾,高毛利,好口碑。
所以,當社交電商平台發展起來后,如果平台想要發展為平台型電商,那些已經被很多中間商賺過差價的標品,就可能會被社交電商自有的「中間商」所嫌棄。平檯面對曾經指哪兒打哪兒的自有「中間商」,以及想要發展為平台型電商的野心,如果商城定位不清晰,是非常有可能左右為難的。
在社交電商平台購物過的你,被中間商賺過差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