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2O研究 ] 那些年往O2O身上潑過的「髒水 | 人人都是產品經理

引言:o2o 可以改變商業形態,但是改變不了產品或服務的本質,比如食物的美味與否、家政服務的質量高低等,這些都是 O2O 所不能改變的。O2O 在經歷上面幾盆「髒水」以後,整個產業鏈混亂不堪,太多人在說正確的廢話……

從 1980 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數到 4638 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數,O2O 在這一年實現了大跨越,從需求上來看,上升了一倍。創業者、VC 機構、天使投資人、線下大型集團、媒體等都對 O2O 進行了極大的追捧,市場上關於 O2O 的書籍不下百本,分析師們分析來分析去的,或是說線上重要,或是分析線下,或是說連接重要,其在概念上下的功夫要比了解 O2O 的功夫多的多。

所有導致新興市場快速萎靡的一個原因是,大量懂或不懂的簇擁者們快速湧入,可穿戴設備、O2O、團購等,都可以看到很多以看熱鬧心態的人在「指點江山,激揚文字」。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改變了很多固有事物的存在方式,但是過度熱捧並不能一下子讓市場適應,讓用戶適應,與其說是追捧,倒不如說是在潑髒水。

下面我整理一下近兩年內往 O2O 身上潑過的「髒水」。

NO.1 市場規模

不少人認為 O2O(Online To Offline)代表著所有線下與線上的產物,所以只要能和 O2O 有一丁點兒的擦邊,都能夠算得上是 O2O 服務。第三方統計機構在推算 O2O 市場規模的時候,把所有和「網」有關的產業都算進去了,因此,你可以想象的到,為何市場上的分析機構說 O2O 市場規模將超萬億吧?

農業、餐飲、醫療、娛樂、旅遊、食品、工業品、房地產等,互聯網幾乎能改變所有這些存在的產業,而這整體的經濟規模有多大?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4 年 8 月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 21133.9 億元,這還僅僅只是零售市場。

推演 O2O 的市場規模,和當年電商的市場規模類似,看似能有很大的市場空間,實則是一個遙遠的「夢」,要改變現有傳統企業從營銷、支付、供應鏈、管理等多個方面,是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遞進的,變化太快,用戶習慣都還沒有養成,終究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大談特談 O2O 的市場規模是潑向 O2O 最大的一盆髒水,既然市場規模那麼大?為何在 O2O 領域沒有出現巨頭呢?把早期的網路營銷換一個概念叫 O2O,這也算?

NO.2 團購服務

有人把某團購平台當做是 O2O 平台,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滑稽的行為。O2O 可以有團購這一功能,但絕逼僅僅只是團購。O2O 對於商家的價值,從直接角度來講,一是能帶來客流,一是能帶來品牌效應,當然,在支付環節、客戶關係管理、員工管理、供應鏈管理等方面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而團購功能,僅僅只能幫助商家盈利、增加一部分的品牌度,僅此而已。甚至對於不少商家來說,做團購是虧本的。

沒有哪個團購平台會幫助商家做好客戶關係管理、員工管理、供應鏈管理吧?團購的場景應用也比較單一,對於非購買關係的使用場景來說是不適用的,而 O2O 的諸多應用場景中是不存在直接的購買關係的,包含和非包含的關係而已。實際上,團購併不能為商家帶來很大的價值轉化,更談不上說是 O2O 平台,兩者絕逼不能混為一談。說的人多了,大家就都以為團購是 O2O 平台,這盆髒水潑的嚴實。

NO.3 萬能的支付

當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手機支付工具正逐漸改變我們習慣的時候,分析師們就認為這些使用方便的支付方式是萬能的,用戶得在任何線下的支付方式當中去使用它。現 金支付、刷卡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所有的支付方式只不過是用戶的支付方式之一,如何選擇是用戶的自由,作為商家沒必要非得讓商家故意是使用某種支 付方法。

主打各種支付方式的概念店,實際上使用是非常不方便的,明明就可以使用現金支付,又何必非得每個用戶去使用第三方支付呢?萬一沒有綁定那不就沒辦法付款了?有沒有一種脫褲子放屁的感覺?

支 付環節的另一個大問題是,支付寶、微信支付的用戶是有限的,無論是廣大的線下商家還是用戶,在推廣他們使用支付習慣上面,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過分的強 調使用第三方支付,反而不是最佳的時機,當足夠量級的用戶都有第三方支付習慣的時候,商家和用戶會主動去打通支付這一環節,而不是當前梗在支付這個環節之 上,要知道通過現金支付,照樣能記錄用戶的消費記錄數據。萬能的支付並不是萬能的 O2O 最大的問題,付款而已,選擇權在用戶身上。

NO.4 微信

移動社交「大哥」微信承載著騰訊太多的夢想,也承載著創業團隊、商家、企業等多方的夢想。當 O2O 的概念誕生后,微信也被賦予了 O2O 的新使命。不少商家加入了微信的大軍,都開啟商家的微信公眾號,但是實際上呢?微信真的能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嗎?預訂、支付、信息索取,用戶雖然需要這些功能,但並不是急需這些功能。

對於商家來說,要想長期打造優質內容是有難度的,而對於用戶來說,微信公眾號的疲乏也是他們所見到的現象。對上和對下,似乎沒那麼簡單。

當然,微信僅僅只是一個移動社交工具的表徵,其他諸如陌陌、來往等也都被賦予了所謂的 O2O 特效,真的是這樣嗎?讓商家做 O2O,就是自己開個微信公眾號,不要命的給用戶發廣告嗎?這肯定不是雙方想要的答案,O2O≠微信。

NO.5 大數據

一部高清電影大約有 1.3G,1TB 的可以存儲 787 部電影,TB 之上還有 PB、EB、ZB、YB 等,從體量上來說,一家餐飲店的數據存儲量是很難達到「Bigger」級別的數據的,而不管是第三方服務公司還是大型 O2O 平台,都將大數據這一高大上的概念捆綁后推向商家。

短 期內看,商家的相關數據是絕逼沒辦法構成大數據的,很多線下小商家的老闆,連帳都算不清楚,你讓人家玩大數據,那不是坑么?產品購入、消費、庫存、用戶的 人均貢獻值等等,這些數據可以成為商家的資料庫,但是離所謂的大數據還差得遠。應該是將傳統的產品購入、消費、庫存、用戶的人均貢獻值等物理數據轉化為數 字數字,再對這些數據進行處理分析,對產品或者服務進行改善,這才是商家收集數據的作用。

O2O 可以改變商業形態,但是改變不了產品或服務的本質,比如食物的美味與否、家政服務的質量高低等,這些都是 O2O 所不能改變的。O2O 在 經歷上面幾盆「髒水」以後,整個產業鏈混亂不堪,太多人在說正確的廢話。懂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人做不好產品或者服務,比如業界的「五大公害」,做的東西 難吃的不行;好的產品或服務的,不知道如何去「擁抱」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線下好產品、好服務的多了去了,照樣門可羅雀。

O2O 是一道「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的盛景。

來源:

互聯網分析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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